为了抓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洪江市人大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向、与人民同声,将创新工作列为此届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学教活动相结合,特色调研亮点凸显。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一是洪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景良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躬行完成。将创新工作任务精准锚定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各专委会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范畴,构建起一张覆盖全面、层次分明的工作推进网络,使各项工作有序铺展、协同共进。二是秉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谋求上级支持。向省人大、怀化市人大以及洪江市委呈递工作进展详情,及时坦诚地沟通工作进程中的疑难症结与实际需求,为创新工作的稳健推进筑牢坚实根基。
开展调研,转化成果
着眼法律层面,创新监督方式,开展特色调研,提出真知灼见。遵循洪江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工作的总体布局,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积极作为,于全市范围扎实开展生猪养殖业调研工作。通过精心组织多场座谈会,邀请乡镇养殖户代表、人大代表以及基层群众参与,广泛倾听各方声音。同时深入生猪养殖企业实地查看,走进养殖车间、观察养殖流程,切实掌握真实情况。经细致梳理、审慎分析,最终精心撰就《关于我市畜牧水产业发展的调查报告》,且该报告成果得以迅速转化,切实融入地方产业发展实践。
面对生猪养殖业发展过程中遭遇的瓶颈难题,如屠宰点布局不合理、设点太少、审批环节多,加之山区养殖面广、交通不便等。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从专业视角出发,提出对《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完善的宝贵意见建议,着重针对条例第三条提出修改方案,建议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即城市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制度,乡镇推行集中屠宰与集中检疫并行机制。2023年11月7日,由专人赴湖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详实汇报调研成果与建议内容,其工作成效与专业建议赢得省人大领导高度认可,并顺利被采纳。此后,该事项被省人大纳入2024年工作要点,省人大旋即安排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汇聚各方意见,形成完善的修改意见。2024年7月31日,省人大第十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案,删除了第三条“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内容,改为第六条,将定点屠宰场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区的市、州,小型生猪屠宰场到县。这一系列法规调整举措,切实切中生猪养殖业发展痛点,有效促进了行业难题的化解,为全省生猪养殖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注入强劲动力,洪江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监督调研工作也借此结出累累硕果,彰显出地方人大在推动法治进步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落实到位,促进工作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构建多维度、深层次的学习宣传体系,将新修订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泛、深入地传播至各乡镇和相关行业,确保政策解读无死角、全覆盖,全面提升认知度与知晓率。二是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指导,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今年初召开全体会议,邀请农口相关单位列席,要求雪峰片区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并着手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督促其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三是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攻坚突破,靶向解决热点、难点,为生猪产业发展疏通堵点、消除痛点,顺民意、办实事。以新条例实施为契机,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方位、全链条推动生猪产业实现高质量振兴。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人大
作者:易喜生(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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