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司法局积极响应洪江市植树活动的号召,前往黔城镇双溪社区马道子开展植树活动。
活动现场,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热情高涨,分工协作,干劲十足。有的负责转运树苗,有的挥锹铲土,有的扶正树苗,有的提桶浇水……“司法蓝”与“生态绿”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动人的春日画卷。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此次活动有效增强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绿化意识,牢固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司法局已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深入持久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舒丽娟(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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