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洪江市档案馆接受了一批珍贵的实物捐赠。捐赠者为洪江市(原黔阳县)第一个中共女党员戴宇明的女儿郑宏。她通过邮寄的方式,委托洪江市委党校老师朱明霞代表本人捐赠其母亲的一些物品,包括写给党组织的一封信、一个书签袋、一支钢笔、一个钱包、一个钥匙包、两盒化妆粉扑和十张老照片。这批实物珍贵难得,颇具保存价值,当即被洪江市档案馆定为特色档案予以重点收藏。
戴宇明单人照
据洪江市党史资料记载,戴宇明,原名戴泽芳,1918年出生于湖南省原黔阳县双溪镇。1937年8月,她认识了刚出狱的中共地下党员晏超俊,后结为夫妻。1938年5月,戴宇明和晏超俊同赴延安参加抗大第二期学习,同年11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5月,戴宇明奔赴抗日前线,在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她对党的信仰十分坚定,自觉献身革命斗争,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在她战斗和工作过的家乡黔阳,她为家乡的和平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深受家乡人民敬仰和怀念。
戴宇明在信封上的附言
在捐赠的实物当中,人们可以了解到,戴宇明曾委托王文波同志转给党委一封信,并随信附了一张6600元定期存条。她在写给党组织的信中说:“请求党接受我从工资、生活费中长年积累的钱,做(作)为支援国家建设……请求党按我和我党的血肉关系接受我的请求。”信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1月11日,充分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对党的无限忠诚及无私奉献的精神。
戴宇明与女儿郑宏的合影
在捐赠的照片中,有戴宇明的单人照、与第二任丈夫郑德昌的合影以及与女儿郑宏的合影等,年代感满满。在捐赠的物品中,有戴宇明生前使用过的钢笔、书签袋、钱包、钥匙包、化妆粉扑等,均是其女儿珍藏母亲的私人物品,此次捐赠给洪江市档案馆,表达了对家乡人民的支持。这些物品充实和丰富了戴宇明的生平史料,也是洪江市档案馆近年来征集实物档案的重大收获。
戴宇明与第二任丈夫郑德昌的合影
戴宇明使用过的生活用品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档案馆
作者:刘辉霞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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