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黔城派出所联合市公安局交管中心雷霆出击,依法查处一起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的违法案件,涉案男子易某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被一次记9分、罚款200元,因不戴安全头盔被一次记1分、罚款50元。
8月22日上午,黔城镇多名群众向黔城派出所反映情况,称近日凌晨,有4、5个年轻人经常在舞水南岸路、滨江路、昌龄路、古城路等多个路段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音特别大,严重影响了辖区群众的夜间休息,同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请求处理。
群众有所求,我们必有所应。了解情况后,该局黔城派出所立即联合交通管理中心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走访与分析研判,民警迅速锁定了群众反映的4名飙车“炸街”的驾驶人,通过进一步查询,其中易某某涉嫌无证驾驶。8月23日,民警将易某某依法口头传唤归案,经询问,易某某对其准驾不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调查,易某某等数名年轻人热衷于驾驶大排量的摩托车,为了拉风耍酷,经常相约在黔城城区夜间飙车,不顾安危、你追我赶。
“飙车炸街”不但噪音扰民,而且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危害极大。洪江市警方将持续对摩托车车辆违法保持严打严管态势,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张再华(通讯员)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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