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着力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以自然资源所下放乡镇属地管理为点,以机构编制整体调优为面,合力从机构编制和体制上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在推动乡镇减负赋能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下放机构,实现工作顺畅。通过深入乡镇和自然资源局调研,了解到乡镇自然资源所的职责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关联性极大,将乡镇自然资源所下放乡镇属地管理,便于工作上有效衔接;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编制少,工作常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人员来协助;现实中常因日常管理和人事、财权的不统一,造成工作运行不够顺畅。将自然资源所人员编制下放乡镇属地管理,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工作更顺畅高效。基层有所呼,改革有所应。2024年6月底我市全面完成了19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下放工作,将39名事业编制、38名在编人员划转至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在一档乡镇设置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在二档乡镇将自然资源所的职责划转到生态事务中心,在三档乡镇将自然资源所的职责划转到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科学配置,实现效益最优。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充分调优机构编制资源,为基层解绑减负,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合理设置机构。针对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较多,而晋升空间较窄的现状,为更好地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我市各乡镇均只设置了4个内设机构,腾出空间使一档二档乡镇可设置5—6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增多,实现了事业编制人员的编制和岗位安排更合理;事业单位负责人岗位的增多,事业编制人员通过比选晋升乡镇班子成员的机会更大。二是动态配置编制。在新设的事业单位中,侧重农业、执法、社会事务等编制的配置。同时,结合开展“县域内统筹动态调整乡镇编制资源省级试点工作”,通过科学采集数据,确定了基准编制、加权编制,定期动态调整乡镇编制,进一步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建立了“乡镇周转编制池”,对一些农业产业发展好、经济发展动力足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周转编制保障,用于招引农业、经济、规划类高层次专业人才。三是做到人编一致。针对乡镇一些事业编制人员实际从事专技工作而编制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一些非专技人员的编制却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问题,通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做到了人编一致、人岗相适,解决了一些专技人员无专技岗位无法晋升职称的问题。
(三)完善配套,实现权责一致。为做到机构改革后乡镇权责更匹配,我市着力从工作和制度上完善配套。一是理顺部门职能。厘清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与乡镇职能职责,科学制定乡镇“三定”规定,实现职能职责清晰明确和管理体制更加顺畅、高效。二是下放赋权事项。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正在全面梳理自然资源、乡镇权责清单,积极为乡镇赋权扩能,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三是创新调配机制。针对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以“块”为主的人事关系导致人员调配较难,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长期在一个乡镇工作缺乏工作激情的问题,我市在机构改革后制定出新的调配方式,即在平常调配的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打分调配,先通过乡镇党委推荐,筛选汇总确定意向流动调配人数,然后全市再拿出一定的岗位数,将奖励、职务等确定为考核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由拟流动调配人员依次选择岗位。更科学的调配,充分释放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权、人事权,也进一步激发了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审核:邱 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委编办
作者:沈少勇(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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