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想金额算得不对啊,本来都在回去的路上了,然后又掉头回来的。时间也这么晚,只能向政法部门请求帮助。”7月23日21点32分,深渡苗族乡综治中心接到邵阳隆回客商田某的报警信息,立即组织联乡领导、司法所、村调委会与派出所共同调解该起矛盾纠纷,维护和谐法治的营商环境。
据悉,田某因购买百合与深渡苗族乡的胡某签订了一笔总价七万余元的合同,7月23日中午经过现场查看发现货物有部分不达标,双方口头重新进行单价的协商并敲定最终单价,因付款时田某疏忽未对总价进行核算,支付了高于田某认定的价格。工作人员在向双方分别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将双方分开,单独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不到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对有争议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胡某退还部分金额,双方现场直接转账。
群众之事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深渡苗族乡坚持发扬“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第一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深渡苗族乡
作者:黄芷铃(通讯员)
编辑:朱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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