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洪江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工作政治责任,抓好“书记工程”,探索各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着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用好用实,以整改实效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着力深化政治巡察,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好政治巡察定位,确保“两个维护”具体化。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突出加强对怀化旅游“金三角”特别是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行业领域的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问题背后的政治责任,着力以高质量巡察助力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省委和怀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洪江市落地落实。切实知责明责担责,夯实“书记工程”根基。以身作则落实好《洪江市委书记履行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将巡视巡察内容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市委工作要点、年度绩效考核和清廉洪江建设重要考核内容。做好每轮巡察工作总体方案,重大问题随时听汇报、问情况;要求分管市领导列席书记专题会议,当场交办重要问题整改事项;建立“双交办、双落实、双督促”机制,推动“精准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落到实处。站稳人民立场。将“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巡察全过程,充分运用省委巡视办蹲点调研洪江市对村巡察工作经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湘护农”等主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以“常规+专项”“巡单位带村”“直接巡村”“乡村一体巡”等方式,切实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2022年以来,巡察推动解决社区办证、生活饮水与抗旱用水、路、桥、灯等民生实际问题50余件,通过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
着力探索贯通协同,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强化机制贯通。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责任清单》《巡纪巡审巡信联动工作机制》《对村(社区)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巡察机构与各职能部门巡前巡中巡后各个环节的联动协作,着力构建市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效能。推动责任贯通。树立“一起做工作”理念,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巡察综合监督平台,统筹全市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重点,优化、夯实巡察监督“政策清单”“年度监督重点清单”,将各类监督与巡察监督同谋划同实施,推进形成监督合力、互促共进。通过联席会议平台,全市涉乡镇、村(社区)检查总量由45项132条,压减为13项59条,减少58%。实现工作贯通。落实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重要事项集体会商、专业力量随时补充等机动灵活的工作机制,完善审计组编入巡察组形成监督合力的具体做法,发挥洪江市政治生态分析预警平台大数据比对功能,巡察整改、审计整改、专项治理整改等同督同改同汇报。加强巡察与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创建、网信宣传等工作协作,根据每轮巡察工作需要,选派骨干力量参与巡察,实现力量协同、资源共享。
着力抓实巡察整改,推动成果用好用实。压实整改责任。出台《洪江市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洪江市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设立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室,乡镇明确党政办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厘清市乡村三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统筹责任、落实责任和三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合力推动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单位“一把手”,市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夯实整改实效。深化巡察专项报告批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巡察建议书市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分管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巡察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联动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体制问题纳入深化改革清单,着力夯实分类整改、联动整改、长效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运用监督成果,做到共享共用,减少重复监督。用实巡察成果。充分发挥巡察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的标本兼治作用,推动“风清气正,踔厉奋发”的政治生态建设。特别是紧盯“关键少数”,把巡察画像报告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绩效评估、考察了解的重要参考,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廉政审核必审内容,将巡察结果运用到全市评先评优、干部推荐和有关奖励中。2022年以来,根据巡察情况,全市市级层面新建相关制度6个,市直部门完善相关制度9个,被巡察各村(社区)修订相关制度32个,推动市委巡察工作逐步规范化。
来源:湖南巡视
编辑:唐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