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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洪江市第一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唐艺芬 2022-05-17 16:49:55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洪江市退役军人故事,展示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洪江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人物,充分展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积极作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奋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主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洪江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洪江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洪江市支行、相关媒体。

三、遴选标准

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应为洪江市籍退役军人及住在洪江市为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同时还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绩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三)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离军不离党、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四)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和基层组织治理中应表现突出,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四、评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

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等。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各乡镇必须推荐1名以上。

全市共评选产生10名“最美退役军人”。

(三)评选程序。

采用属地择优推荐、市里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评选工作小组,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初步评定20名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初步评定的20名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通过网络投票(分值40%)评选工作小组评议(分值60%)最终评定10名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

五、活动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进行,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评选、发布表彰、巡回报告、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

(一)组织发动。5月上旬,各乡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层层发动,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形成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广泛社会影响,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推荐评选。6月上旬,各乡镇、各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公示后,向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小组推荐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确保其政治合格、实绩突出、品德良好、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工作小组协调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参与,综合各单位推荐和网络投票等情况,评议出10名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在全市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评定10名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

(三)发布表彰。“八一”前,举办发布表彰仪式,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共洪江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最美退役军人”及其亲属代表、部分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四)巡回报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武装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适时举行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部分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代表分赴部分学校、企业、军营等作巡回报告。

(五)集中宣传。市融媒体中心要广泛报道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形成舆论宣传声势。充分用好用活新媒体,精选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向社会推介,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六)学习实践。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运用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文艺表演、微课堂、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宣讲感人故事,座谈学习心得,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凝聚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洪江贡献力量。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一项政治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工作任务。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切实履责,发挥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要按照中共洪江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真正把先进典型从基层中选出来,把学习宣传活动做好做实,推动形成尊崇军人、学习先进的热潮。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程序,把好材料关、审核关。事迹材料要做到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真实生动,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推荐过程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征求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及其它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各单位于 6月10日前将推荐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材料内容为:各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动员部署、评选推荐、审查公示等内容);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1);洪江市“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附件 2);每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及电子版2寸正面照、工作照各1张。

联系方式:

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洪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西路

邮政编码:418116

联 系 人:廖建平

联系电话:0745-7851158

电子邮箱:1096974032@qq.com

关于做好洪江市第一届“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doc


审核:邱曦 终审:蒋耀南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唐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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