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医疗保障局于3月9日至13日对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管理年度考评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将通过开展年度考评工作,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履行好《医疗服务协议书》约定事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从而确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落实,有效遏制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医疗需求。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修订考核办法,使考核标准更科学、更规范、更适用,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平稳有效运行。
审核:邱曦 终审:刘辉霞
来源:市医保局
作者:陈烨(通讯员)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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