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部署,洪江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延期手续,且长期停产,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2家非煤矿山依法实施了关闭。
通过依法关闭淘汰一批资源利用水平低下、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落后小矿,从根本上改善了我市非煤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基础差的状况,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健康发展。
审核:邱 曦 终审:刘辉霞
来源:洪江市应急局
作者:杨建国(通讯员)
编辑:刘斯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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