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爱军)“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么多年了,我们的工资终于到手了……”7月13日,42名农民工从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工资后笑逐颜开,连声表示感谢。
2012年,被执行人袁某林以个人独资方式接手洪江市某林木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代表,由于经营不善,自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共拖欠公司员工工资合计32万元。此后,袁某林以外出购买设备为由逃至贵州等地躲避债务。经被欠薪员工多次催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均未予履行。2018年3月,袁某林被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其仍未主动履行债务,唐某道等42名被欠薪公司员工将其起诉至洪江市人民法院,胜诉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查询,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其存放有一批石英石矿石,遂及时将部分矿石扣押,并通过淘宝司法拍卖予以变现。7月13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将21万余元工资款悉数发放至42名申请人手中,于是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执行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2019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3件,到位金额365万余元。
来源:市法院
作者:黄爱军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