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爱军 杨于翔)“欠谁也别欠老人家血汗钱,钱我们先帮你垫付,以后你认真工作,慢慢再还给我们……”近日,被申请人黄某海朋友马某越对黄某海说道,同时将35000元执行款交付到已78岁高龄申请人黄某甲手中。
2011年,被申请人黄某海经营河沙业务,雇请申请人黄某甲为其收货及发车皮。经营期间,黄某海拖欠黄某甲工资15000元,另借黄某甲20000元。后黄某海因诈骗罪入狱,其出狱后一直以无钱为由分文未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某甲起诉至洪江市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在了解到事情真相后,近日,被申请人黄某海朋友马某越、王某来等人主动代其将35000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黄某甲手中。
近年,洪江市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执行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一年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2件,到位金额580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1件,到位金额220余万元。
来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黄爱军 杨于翔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