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编辑:肖焙丽 2020-05-26 09:34:44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湖南省委、怀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洪江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洪江力量。为反映洪江人民众志成城、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洪江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一) 反映洪江市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工作者、农村(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及卫生、防疫、公安、交通、教育、环保、物资供应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实物等。

  (二) 反映洪江市全力以赴支援湖北武汉、黄岗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

  (三) 反映洪江市广大市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等;包括参与支援一线、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的凭证、记录等。

  (四) 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五)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特别是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六) 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积极乐观、健康

  向上,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应为原创;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实物要干净整洁。

  三、征集方式

  (一)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二)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三)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颁发捐赠证书。

  (四)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五)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市档案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洪江市档案馆编研和征收鉴定室 联系电话:0745-7736717、15974001838

  联系人:易朝晖

  专项征集邮箱:302918059@qq.com

  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雪峰大道洪江市档案馆

  疫魔无情,人间有爱;凡人善举,厚德洪江。诚挚期望社会各界和有关人士精心保存好您手中的这份您认为值得永久保存的真实记忆,并向我馆踊跃捐赠,与我们携手共同保存珍贵档案、定格精彩时刻,让战“疫”于历史留痕、让精神被时代永记。

  

洪江市档案馆

  2020年5月25日

编辑:肖焙丽

阅读下一篇

返回洪江市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