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史燕)4月30日,从2020年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公安局被评为“2018-2019年度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同时,该局执法监管中心被评为“2018-2019年度全省公安法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市公安局积极顺应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形势、法治公安建设新常态,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抓手,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为载体,以完善执法制度为保障,大力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努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精心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做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逐年规范,所办理的案件质量逐年提高,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大幅提升。
2013年以来,该局被省厅授予“2013-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4-2016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及“2018-2019年度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7年来,连续三年在怀化市执法规范建设考评中排名第一,先后被怀化市公安局评为2017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2019年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史 燕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