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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这都违法!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麦春妹 编辑:肖焙丽 2020-04-07 16:18:55

  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麦春妹)4月3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报废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月30日晚,该局交通管理中心事故处理中队在黔城镇世纪广场路段结合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开展酒驾检查专项行动,逐一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检测。20时许,一辆号牌为闽C05***普通二轮摩托车从滨江路往世纪广场方向行驶,民警对其拦截并进行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2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廖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

  廖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2500元的处罚并对该车辆收缴并强制报废,且2年内不能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意识到危险时,往往已经悔之晚矣。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把生命安全当儿戏,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麦春妹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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