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国东)近日,市森林公安局办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易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经查证,易某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于今年元月份未经批准擅自在洗马乡某山场采用安装铁制兽夹的方法捕获野生小麂一只、野生毛冠鹿两只,后被森林公安民警抓获。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森林公安局积极作为,一方面根据市里安排在高速执勤卡口、人民医院、古城社区、扶贫村开展执勤、巡逻、宣传等防控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疫情期间,该局共办理野生动物类案件7起,查出中华竹鼠1只(死体),野兔1只(死体),斑鸡40只(死体),当场登记保存予以查处。
来源:市森林公安局
作者:胡国东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