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怀化市委和洪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肃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确保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市纪委监委决定开通疫情防控工作检举举报电话,全面受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怀化市委、洪江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中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等问题;
4、对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
二、举报电话:0745-7732297(人工接听)、0745-12388(24小时语音接听模式)
欢迎广大大市民如实举报,市纪委监委将认真受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中共洪江市纪委
洪江市监委
2020年1月30日
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