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向春颖 田野)5月20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了解到,驾驶员邱某因饮酒驾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且赔偿护栏的处罚。
事情还要从5月15日说起。15日上午9时许,驾驶员邱某来到该局交通管理中心,称自己早晨6点时驾车经过芙蓉大道时,不小心将一段护栏撞坏了。该中心民警看到他表述时目光闪躲,就带他去做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邱某被测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毫克,属于饮酒驾车。经询问,邱某如实交代了自己14日晚与朋友聚会喝了酒,休息了一晚后开车回家,没想到精神恍惚撞上了护栏的事实。
驾驶员邱某为自己酒后驾驶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民警提示,“隔夜酒驾”的危害不容忽视,多起清晨发生的交通事故都与前晚或凌晨驾驶员饮酒有关。如果驾驶员第二天早上要开车,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保证充足睡眠,以确保驾驶安全。
来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颖 田野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