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宏坤 周丽)贫困户向某加入了洪江市某牧业公司的产业扶贫生态养猪项目,但因向某迟迟不能向该公司交付预定的生态猪肉,且拒绝归还预付价款,双方为此闹矛盾。在经驻村干部做工作无果后,牧业公司总经理舒某来到洪江市法院立案大厅,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审查立案后,洪江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即刻对本案进行调解,仅用时三天成功调解,贫困户向某同意退还预付款项。这是洪江市法院法律扶贫工作中的一幕。
近几年来,洪江市人民法院在做好扶贫联系点的脱贫攻坚工作外,着重对涉扶贫领域的矛盾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审慎化解扶贫攻坚中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以及疏导化解贫困山区群众较为关心的赡养、继承、婚姻、民生保障等领域问题,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化解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与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扶贫,为全市扶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律后盾。
据统计,近三年中,洪江市人民法院送法下乡开展法治宣传20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43人,通过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和依法审理各类涉扶贫领域案件38件,均得以妥善处理和化解。特别是扶贫书记黎建华同志因开展法律扶贫调处大量矛盾纠纷,为老百姓打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纠纷,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被当地群众称为“调解书记”,《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等多家媒体作了报道,扶贫路上干群关系更为密切。
来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张宏坤 周丽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