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友浩)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出台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11月19日上午,市民政局联合黔城镇扶贫办召开驻村负责人工作会议,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社区)干部、各村(社区)书记共计100余人参会。
会议要求,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为三类来发放低保金,一类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将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二类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三类为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该两类将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镇社会保障兜底评议小组根据各村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以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精准认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来源:黔城镇人民政府
作者:唐友浩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