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2.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到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报条件漏报的,此次可以补报。
二、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届时,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网址:http://xfbc.hnedu.cn/BCBM/login)将同步开放。
三、有关事项
1.各贫困地区教育(体)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及身份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登陆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学生端口,如实填写好相应信息及上传相关图片进行网上申报。初次申请已审核通过的,第二年、第三年再次申请时,不再需要高校出具审核意见。
2.各普通高校要切实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学籍、资助、贷款等相关信息,严格把好关。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8年12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并适时通报复核结果。
4.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杨佩园 联系电话:0731-84715493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9日
附件:政策解读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