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我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实现关口前移,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根据湘处非办字〔2018〕6号和怀处非〔2018〕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明确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风险自担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警示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鼓励人民群众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三)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宣传教育,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股权众筹、P2P及网络借贷、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民办养老机构及本地区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滋生蔓延。
(四)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诚信意识。在金融机构、学校、社区等行业系统,利用各种阵地开展金融投资理财、风险意识业务培训宣传活动。
三、宣传方式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要形成各部门联动、相互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运用多层次、灵活多样的方式持续深入宣传,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让非法集资活动失去生存土壤,让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电视、广播宣传;
2.网站宣传;
3.手机短信宣传
3.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宣传;
4.投融资中介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寄卖行、典当行等营业场所设立统一的打击非法集资“警示宣传板”进行宣传;
5.城区广场、十字路口、公园等人口密集区的电子屏幕宣传;
6.公交车电视屏、车身海报宣传;
7.设立公益广告牌宣传;
8.其他有效宣传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在“主管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处非办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对辖区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精心指导、认真督查,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协同联动。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等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创新方式,结合本地实际,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电信、海报条幅、电子宣传栏、宣传单(册)、视频影像等媒介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借助各种媒介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要确保主流媒体无涉嫌非法集资讯息,建立健全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告。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交流,并于6月12日前,将5月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易继明
联系电话:0745-7731728
邮 箱:hjscsb@163.com
宣 传 标 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9、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0、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1、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2、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3、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