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黔阳冰糖橙”品牌,打击各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黔阳冰糖橙销售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3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一)G320安江段、S222安江段、黔城至包茂高速连接线公路边摊点;
(二)城区水果批发市场和零售摊点;
(三)从事冰糖橙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
(四)市内冰糖橙微电商及物流企业、市内快递点等;
(五)有损黔阳冰糖橙品牌声誉的不实报道和群众举报、信访。
三、整治内容
(一)查处未经市柑桔产业办授权,私自翻印、销售带有“黔阳牌”logo字样、包装元素、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的包装箱。
(二)打击各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行为及侵权案件和非法添加行为等。
(三)全面清理G320安江段、S222安江段、黔城至包茂高速连接线公路边非法占道经营摊点,维护销售市场秩序。
(四)查处带有检疫性病虫害、农药残留超标的外地冰糖橙进入我市销售。
(五)网络媒体上涉及损害黔阳冰糖橙品牌形象和品牌效益的不实报道。
四、实行举报奖励机制
鼓励对损害黔阳冰糖橙区域公用品牌的企业(含微电商)、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人进行的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保护举报人信息。
举报电话:0745—2581598;18166171206;13974543482。
洪江市人民政府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洪政函〔2017〕104号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