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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编辑:肖焙丽 2017-09-21 16:18:46

  一、项目概况

  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处理厂总设计规模1.4×104m3/d,分两期建设,近期规模为污水处理0.2×104m3/d,远期扩建到1.4×104m3/d。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近期用地12.02亩,远期总用地面积39.1亩。污水处理采用近期采用工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一体化生化设备+滤布滤池箱体+消毒”,远期采用工艺“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池+消毒”,污泥采用低温干化深度脱水工艺,污泥含水率降低至50%以下。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水收集系统系统近期工程新建污水管道总长为 7912m,远期新建污水管道7457m。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574.2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主要通过对格栅、调节池、水解池等污水处理构筑物池体加盖或设置为密闭式;厂区配备植物提取液除臭剂,并加强绿化、工作管理等降低项目恶臭的产生及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管理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当地地表水的影响不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沉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剩余污泥,并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或隔声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周边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当地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支持态度;②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是否会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③针对该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④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环评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项目建设单位: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科长

  联系电话:13787534024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扶工

  联系电话(传真):18173171693

  邮箱:270586831@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①直接将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②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③将意见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提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前。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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