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市上下树立崇德向善、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经市委研究,决定开展洪江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历经宣传发动、推荐上报、确定候选人、公众投票、评选审定五个阶段紧张有序的工作,评选产生了洪江市第二届道德模范人选,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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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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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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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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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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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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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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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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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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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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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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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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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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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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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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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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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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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铁山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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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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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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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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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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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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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副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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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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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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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远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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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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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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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茅渡乡中心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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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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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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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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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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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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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财政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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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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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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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昱铭 钦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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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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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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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岩垅中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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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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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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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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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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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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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湾溪乡古峰山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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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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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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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松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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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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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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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深渡乡牛溪脑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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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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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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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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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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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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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洗马乡花柳坪村村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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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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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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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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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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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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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双溪中学教师、保卫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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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以上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单位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来信来访受理机构:洪江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文明办)
地址:黔城镇雪峰大道行政中心614室 邮编:418116
公示受理电话:0745—7732180
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
洪江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