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说明
1、凡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带身份证、准考证于2017年5月27日早上8:00到洪江市芙蓉小学候考,不再另行通知。
2、凡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身份证、准考证两证不齐备者,取消面试资格。
4、凡需要查分的考生须于2017年5月23日(上午8点到12点)向洪江市人社局现场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监督电话
洪江市纪委:0745-7732659
洪江市人社局:0745-7737927
二、公示内容
洪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