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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五届市委2017年巡察公告

编辑:肖焙丽 2017-05-17 10:42:17

  中共洪江五届市委2017年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7年5月17日起,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茅渡乡、岩垅乡、湾溪乡、铁山乡、深渡乡、沙湾乡6 个乡镇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乡(镇)属贫困村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必要时,可延伸至其他行政村、承担行业扶贫任务单位、驻村帮扶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市委巡察组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纪党规为尺子,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察。通过受理信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对象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的脱贫攻坚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全面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2.基层党的领导及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的问题;

  3.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存在的问题;

  4.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方面的问题;

  5.脱贫退出程序管理方面的问题;

  6.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在推进落实中的问题;

  7.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民生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再监督再检查,以及是否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8.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巡察期间,除了在进驻地现场接访和设置信访举报箱外,还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所在乡镇贫困村村支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正常受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组接访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同时,巡察组设立了意见箱(设各巡察组驻地)。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共洪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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