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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闻宣传及网络舆情工作的通知

编辑:肖焙丽 2017-03-24 15:26:58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监管引导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市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新闻宣传上稿力度

  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展示各行各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为提高新闻宣传的数量和质量,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多视角的大宣传格局,及时、准确地向外宣传推介洪江,扩大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各单位要加大新闻宣传上稿力度。经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对全市各单位的新闻报道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将其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对在中央、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上稿实行奖励,具体奖励按《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市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办发〔2017〕6号)执行。各单位要对照下达的上稿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新闻宣传上稿任务(任务表见附件一)。各单位请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新闻上稿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发到指定邮箱(hjswxcb@163.com),便于宣传部门更好地掌握和统计全市各单位的新闻上稿情况。

  二、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控

  各单位要加强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的管控,做好敏感时间节点的网上舆情监测与应对,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确保网络舆情态势保持平稳。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列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负责人是网络舆情应急管理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市委网信办交办的舆情,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在收到舆情交办函后及时回复和科学处置,不得久拖不决或置之不理,重大敏感舆情要求在24小时之内必须回应;对个别网络舆情牵涉多个部门的,相关部门要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形成合议意见,妥善处置舆情。

  三、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宣传与网络舆情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对新闻宣传与网络舆情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队伍,提升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力量,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分管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工作的领导,以及本单位的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两人)。名单确定后填写好相应表格(见附件三),加盖单位印章后于3月10日前将纸质档交市委宣传部522或523室,相关电子档同时发hjswxcb@163.com邮箱。

  为切实提高我市的新闻宣传及网络管理水平,我市拟邀请上级有关专家授课,举办一期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培训班。新闻通讯员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全市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好本单位的新闻上稿及统计上报任务;网络宣传员的主要职责是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的监测、应对与处置工作,根据市委网信办的统一部署,做好有关网络评论工作。为便于工作沟通和联络,市委宣传部设立了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QQ群。QQ群名称是:格子裙,号码是:193419493。请各单位确定的新闻通讯员和网络宣传员加入该工作群组。

  附:1、洪江市2017年度新闻上稿任务分配表

  2、洪江市各单位每月新闻上稿统计样样表

  3、洪江市各单位宣传队伍名单

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
2017年3月6日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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