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黔城城区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综合品位,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洪江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沅洲路全段(原防洪堤)、芙蓉中学和芙蓉小学门口路段、209国道黔城株山路段等重点路段实行严格的交通管理。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沅洲路全段(原防洪堤)禁止停放机动车。为确保黔阳古城4A级景区交通畅通有序,从2017年2月13日开始,沅洲路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含摩托车),违者将予以抓拍、拖曳。
二、芙蓉中学、芙蓉小学门口路段启用电子抓拍系统。为确保芙蓉中学、芙蓉小学门口路段的交通畅通有序,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经报请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从2017年2月25日开始,启用两所学校门口的电子监控系统,对交通违法予以抓拍,请驾车接送学生的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即停即走。
三、209国道黔城株山路段启用电子抓拍系统。龙标大道与209国道怀黔路交叉路口(黔城株山路段)的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经报请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意,从2017年2月25日开始正式启用,对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洪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2月9日
来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