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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公告

编辑:肖焙丽 2016-09-14 16:02:33

  一、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八、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十、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0745-7732116、7732297,举报邮箱:hjslzw@126.com,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上述纪律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中共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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