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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洪江精神”表述语征集提炼公告

编辑:肖焙丽 2016-06-16 15:32:47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奋力实施 “一核三区协调发展”战略,展示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新洪江形象,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新洪江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新洪江精神”表述语,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展现洪江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洪江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洪江人民实干创新业,建设新洪江。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需附300字简要内涵释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

  三、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新洪江精神”征集宣传活动办公室(市文明办)。

  地址:洪江市行政中心521室;

  电话:(0745)7732180;

  投稿邮箱:chjb7738837@163.com;

  2、“新洪江精神”表述语征集表可复印,也可登陆洪江市新闻网下载。

  四、评选公布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市文明委组织评委对“新洪江精神”表述语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全市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市文明委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将由征集单位自行处理。

  4、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文明委。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洪江市文明办
                                          2016年6月14日

 

附表下载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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