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务院488号令和省政府273号令、湘政办[2005]48号及洪政办[2005]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请各用人单位于2016年6月10日前到洪江市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芙蓉小学对面,电话2661019)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二、年审范围:与市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中央、省、怀驻洪单位、自收自支的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三、年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派员带单位公章和《年审手册》来残联年审。
2、本单位2015年度12月工资表或职工名册
3、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属于年审范围。
敬告:
1、过期未参加年审的单位,视同未安排残疾人对待,以残联核实的人数为准,责任自负;
2、用人单位须对所提交的年审资料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将定期进行检查;
3、《年审手册》中的表格采用无碳复写纸,填写时须使用垫板。
洪江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16年5月10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