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江二完小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用安江二完小路段(安江镇稻源路与裕湘路交叉路口)电子监控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启用时间
2016年4月5日正式启用。
二、抓拍范围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含逆向停车、停车位外停车、货车在小车位停车以及公交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乱停乱摆〕;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逆向行驶的;
4、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特此公告!
洪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3月28日
来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