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标题:[2015]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洪江市黔城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及试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1、拟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分别调整为2.45元、 3.68元、 9.80元(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2、继续执行对五保、特困、低保户等生活困难群体的减免扶助政策,每户每月减免4 立方米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
3、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和“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拟对我市黔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试行阶梯式水价:
①4口之家及以下的,按户均用水量计价。
级数水量基数价 格
第一级15m3/户·月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计量收费
第二级15m3—25 m3/户·月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5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第三级25/m 3以上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10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
②5口之家及以上的用户,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立方米用水量。
③部分未抄表到户以及转供水的居民户,待抄表到户后实施。对特困户、低保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二、听证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
三、听证地点:黔城镇相思湖假日酒店四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见附表
五、听证人名单:
舒朝友(兼主持人)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堂寿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调庚 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蒋益周 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谢敏俐 市发改局价格业务股股长
苏莉娟 怀化市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队副队长
六、联 系 人:谢敏俐
联系电话:0745-7736080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12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