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44号)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及市供水公司的申请,经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拟对洪江市供水公司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水价改革、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生活垃圾费计征方式和标准的调整。为了提高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于11月下旬择期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现将招聘听证会参加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名额及构成
1、消费者代表 12名(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一名);
2、经营者代表 1名;
3、工、商企业代表 6名;
4、机关事业单位代表 3名;
5、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代表 3名。
二、招聘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良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黔城镇城区常住的公民或市供水公司自来水使用者均可自愿报名。
三、报名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洪江市物价局报名(联系电话7736080;联系人:谢敏俐);
2、城区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可向所在社区报名;
3、工、商企业代表可向市消协报名;
4、通过洪江市政府网、新闻网、物价信息网报名。
四、招聘录用
根据报名情况随机录用,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者不足录用时,
我局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居委会、消费者协会等群团组织推荐产生听证会参加人。
五、 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7日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7时30分。
洪江市物价局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市物价局
作者:办公室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