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洪政函〔2012〕112号)规定,每年11月1日为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5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二、鸣放标准
第一次鸣放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周期,时间为3分钟;
第二次鸣放即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第三次鸣放即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三次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
三、试鸣地点
安江邮政大楼、黔城行政中心、教育局、广播电视台。
四、注意事项
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注意识别、了解防空警报信号,认真阅读《防空防灾知识》宣传册,掌握人防基本知识,并坚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25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