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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洪江市“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方案

编辑:肖焙丽 2015-07-17 10:48:01

  各乡镇、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巩固和拓展“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文化品牌,根据怀化市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举办2015年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比赛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9月。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活动内容

  为隆重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 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目标,积极构建文化发展新常态,为加快洪江发展提供有力文化支持。组织开展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评奖;组织举办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

  四、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4月至5月,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乡镇(社区)要层层发动,动员广大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和社团积极参与创作。市直单位也可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加。

  2、比赛展览。6月至7月底,为我市遴选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时间,选出200幅优秀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参加展览活动。同时遴选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各10件参加怀化市决赛。

  3、决赛。8月上旬至8月底,怀化市组织决赛和展览,由专家对各县市区遴选申报的作品进行统一评选。8月底,在怀化举办“欢乐潇湘·幸福怀化”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同时在怀化新闻网举办网络展览。获奖作品结集出版,颁发获奖证书。

  五、参赛对象

  除中国和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化系统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1、作品时限: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已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2、作品类别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漆画)。

  (2)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及篆刻请附释文。

  (3)摄影(相机、手机拍摄不限)。

  3、作品具体要求

  (1)美术

  ①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

  ②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2)书法

  ①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

  ②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

  ③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限30—60平方厘米以内。

  (3)摄影

  ①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投稿(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

  ②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X8英寸(20.32厘米X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

  ③摄影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8幅,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应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④参赛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改变原始影像。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予参赛。

  ⑤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相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在800万以上,手机拍摄的单张图片像素500以上)发给主办方。

  4、布展作品装裱要求

  (1)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200厘米以内。

  (2)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需嵌其他颜色线条。

  (3)决赛摄影作品在市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统一装裱。

  七、奖项设置

  1、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审小组,在美术、书法、摄影决赛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各10件,其中一等奖各2件、二等奖各3件、三等奖各5件。

  2、获得美术、书法、摄影决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作品,由市里组织参加怀化市决赛。

  八、组织机构

  成立洪江市“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

  主 任:周 燕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董泽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蒋丽君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周圣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黄教年 市老干局局长

  成 员:向光俊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汤小平 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张锡文 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杨锡建 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谢恩勋 市老年书画协会会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从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抽调,负责日常工作。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为一项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纳入2015年宣传文化工作总体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市文广新局和文联负责作品组织、选拔推荐。

  2、突出主题。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和“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活动主题,通过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洪江市美丽的自然风光、迷人的民情风俗、深厚的文化传统,讴歌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谱写“中国梦”洪江篇章的壮丽图景。作品要体现鲜明的新洪江特色、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3、注重指导。文化部门、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要结合文艺界“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组织专家对基层创作人员进行业务辅导,以提高群众的艺术创作水平和作品质量,推出更多优秀群众文艺作品。

  4、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欢乐潇湘·幸福怀化·和谐新洪江”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狠抓落实。为确保活动效果,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确保有效的组织措施,为活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

  本次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

  

                                                              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
                                                        洪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洪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编辑:肖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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