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龚明等2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因无法联系或拒收《限期返岗通知书》,我们于2014年9月3日在《怀化日报》进行了登报公告,要求他们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以内返回原单位上班,逾期即视为送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名单如下:
洪江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