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根据《洪江市2012年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洪纪发[2012]3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下列6位同志为2012年度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评议对象:
丁勇军 沅河镇党委书记
向同林 大崇乡党委书记
易琦茗 塘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蒋光明 市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瞿州 市经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杨 军 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述廉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为便于收集对述廉评议对象的意见,市纪委设置了电子邮箱(hjslzw@126.com)和电话(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7732659),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有关情况,受理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5日。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不得虚假诬告。
特此公告
中共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2月3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