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市直中学: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和怀化市文明办文件精神,2012年,继续在怀化三中开办高中“宏志班”1个。为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我市“宏志班”推荐报考工作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文明办、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洪江市“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资助标准:录取为“宏志班”的学生,每学年资助生活费4500元,免学费2000元。
四、报名时间:5月20日开始,6月10日结束。
五、招生程序:
1、报名:学生或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在各就读学校报名;学校根据学生的平时考试成绩、思想品德、家庭情况等方面,按教育局分配名额对符合宏志班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报名人员,并填写好报考怀化市第三中学《志愿表》、《“助学工程”申请表》、《“助学工程”推荐表》(见附件各一式三份)、照片3张和户口复印件以及家庭情况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
2、资格审查:市文明办和教育局根据毕业水平测试成绩和“宏志班”考生要求,对各学校上报人员的思想品德和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6月12日前上报怀化市文明办。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面试:推荐报考学生在原就读学校统一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6月19日参加怀化三中举行的面试,将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怀化三中面试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成绩折算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审核公示:怀化市第三中学从预选名单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市文明办统一组织上线考生进行体检,如有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按考试分数依次递补。被录取学生按有关程序,报市怀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中共洪江市委宣传部
洪江市文明办
洪江市教育局
2012年5月28日
编辑:肖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