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开选拔县(处)级、乡(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精神,由省公选办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5个)
1.乡镇副职(一)2名;2.乡镇副职(二)3名。
二、公选范围
所公选职位均面向洪江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省、怀化市驻洪单位)符合职位选拔条件的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6.身体健康。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考乡镇副职(一)职位者须为非中共党员。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8日。
报名地点: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设市行政中心5楼2号会议室)。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以在怀化党建网下载,需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档案原始材料和毕业证书为准)、职称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报考人员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本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每人交纳公选考务费200元。
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市公选办根据报名者所报职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考者于2012年6月12日-14日到市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2年6月16日进行。
2.笔试地点。设市芙蓉小学(市治黔城)。
3.笔试内容及方法。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为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限时180分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命题、评卷等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洪江市公选办负责组织。笔试成绩可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面试入围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面试
由怀化市委组织部确定面试、考察人选的程序及面试方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市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用量化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考试成绩与量化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最终成绩。
(六)审批、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察最后结果,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对拟任职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上岗任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公选干部除外),试用期间履行相应职务职责,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市委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七)正式任职
试用期满经考察后,胜任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者,取消其任用资格,另行安排工作。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客观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纪检、监察、宣传、新闻等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选拔结果将分阶段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简章相关事项和未尽事宜,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杨碧辉(15307457372) 孟中文(15874530788)
联系电话:0745-7732557
洪江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2年5月25日
编辑:肖焙丽